极目新闻记者曹雪娇
9月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司法部相关负责人提到,对一些地方乱发文、出台“奇葩政策”文件等情况,司法部将积极推进研究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等相关工作,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范围等。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介绍,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地政府依法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作出了明确部署,对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有效遏制乱发文、“奇葩”政策文件出台等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部将立足职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国新网)
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已列入今年的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司法部将积极推进研究起草工作,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范围和制定主体、程序和责任,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是加强审查队伍能力建设。司法部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指导,推进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员培训轮训,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组织评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为审查人员提供工作指引。
三是建立数据信息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强统计分析,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审查质效。
四是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区域一体化建设。总结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一体化建设经验。加大力度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等地区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标准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